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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意见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—或有事项》等相关规定,我们对公司涉及诉
讼仲裁的事项、针对诉讼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计提依据进行了核查,
我们认为:公司基于当前案件事实及诉讼仲裁进展情况,在与相关案件代理律师
和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征求专业意见后,计提预计负债约 5.46 亿元,符合谨
慎性原则,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独立董事:戴淑芬、张能鲲、王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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