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,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一、二次贷款时间
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《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》,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,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。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两年。
二、二次贷款首付比例
1、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30%;
2、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(含)以下的,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20%;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、20年(含)以下的,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40%;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、30年(含)以下的,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50%。
按以上两种方式计算,取较高的首付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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